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女方未盡撫養義務標準可否要求離婚?

子女撫養 閱讀(1.5W)

女方未盡撫養義務標準可否要求離婚?

女方未盡撫養義務標準可否要求離婚

可以要求;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女方未盡撫養義務孩子判給誰?

女方未盡撫養義務孩子通常情況下都是判給男方,

在什麼情況下孩子可以判給女方

1、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女方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法院在考量把子女判歸一方時,一般考慮如下幾點:

1、子女是否尚在二週歲之內。

2、女方是否已做絕育手術。

3、子女是否一直跟隨女方生活。

4、女方工資收入是否相對穩定。

5、女方的學歷情況。

6、女方的人格、思想素質評價情況。

7、男方是否存在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8、男方是否有過錯的。(包括婚外情)

9、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意願。

10、其它子女隨母對其成長有利的因素。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雙方對於自己的孩子都有撫養的義務,如果一方沒有盡到當父母的責任,雙方也確實感情破裂那麼是可以提出離婚的要求,但怎麼樣離婚就要看雙方是怎麼協商的,不管哪一種途徑都必須要一方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