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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撫養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子女撫養 閱讀(2.41W)

我們知道,撫養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責任,故而無論婚姻關係是佛存續,父母雙方都是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在實踐中,存在者夫妻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形,當遇到此種情形時,女方不撫養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女方不撫養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女方不撫養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根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來判斷的,故而對於不撫養孩子不是是否可以離婚的理由。

二、沒離婚女方不撫養孩子違法嗎

不能用遺棄罪這個罪名,因為他沒有把孩子偷偷的扔掉,這個性質不一樣,但是他的不撫養的問題是存在的,可以上訴到法院,要求他支付每個月的撫養費,可以將以前沒付的要全補清,是法律規定,一般可以將他的工資三分之一付孩子的撫養費。可以直接從工資扣劃到指定的賬號上。

三、離婚時雙方都不願意撫養孩子怎麼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由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夫妻雙方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

離婚時有的夫妻雙方會全力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但有時候有些離婚夫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或者不願或者不能撫養自己的孩子,就涉及到了我們要說的離婚雙方都不願意撫養孩子時應該怎麼辦。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這裡的協商不成,自然包括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以及雙方都不願撫養孩子兩種情形。

婚姻法第36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哺乳期滿的男孩一般由男方撫養;另外考慮男女雙方父母的意見、能力;考慮儘量不改變孩子已經習慣的生活、成長環境;如果孩子十歲以上,一般也要徵求孩子本人的意見。總之,有關孩子撫養權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在實務中,法院對這種拒絕撫養子女的當事人的處理原則,一是批評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使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要求撫養子女;二是對於不聽教育的人,根據保護子女合法權益和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依法判決孩子歸一方撫育,另一方承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的,在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育問題無法做出妥善安排前,婚姻登記機關不為他們辦理離婚手續。

故而夫妻一方是否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不會作為是否可以離婚的參考因素,但是人民法院會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對於拒不支付的,會採取強制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