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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確定子女的撫養費數額

子女撫養 閱讀(2.64W)

要怎麼確定子女的撫養費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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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對於不享有撫養權的一方和子女都至關重要。那麼具體來說要怎麼確定子女的撫養費數額?本文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要怎麼確定子女的撫養費數額

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要具體參考以下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

(1)支付專案: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具體是指:

其一,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其二,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其三,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2)支付時間: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超出18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其一,16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其二,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或者尚在校就讀的,或者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如果父母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如何計算

1、實踐中,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按照下列方式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2、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1)有條件的撫養費可一次性給付。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九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同時如果出現父母喪失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父母也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所以如果出現撫養費糾紛,最好諮詢專業律師該如何處理,必要時可以在律師的幫助下提起撫養費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