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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申請撫養費可以嗎?

子女撫養 閱讀(2.22W)

婚內申請撫養費可以嗎?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會對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協商,得到撫養權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取撫養費。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沒有離婚,是否存在撫養費一說一直是個社會熱點話題。很多人想知道婚內申請撫養費可以嗎?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婚內申請撫養費可以嗎?

婚姻法第21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賦予了子女追索撫養費的權利。 這一解釋明確了在夫妻未離婚的情況下,可直接起訴要求支付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撫養費。

二、子女撫育費的數額

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相關費用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四、變更情況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綜上所述,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不會隨著父母的婚姻關係解除而結束,在夫妻雙方沒有離婚的情況下,父母雙方也必須撫養子女,一方不肯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請訴訟,法院會根據子女生活狀況和父母生活狀況判定。婚內申請撫養費是受到法律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