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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拒付撫養費可探望孩子嗎?

子女撫養 閱讀(1.28W)

對方拒付撫養費可探望孩子嗎?

一、對方拒付撫養費可探望孩子嗎?

探視權和扶養費是兩個方面的問題,並不是說對方不負擔費用就必然沒有探視權。就撫養費來說,根據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就探視權來說,法律規定是: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可見,這是兩方面的問題,如果對方不依法負擔撫養費,你可以向對方追索,但是這並不構成就取消對方探視孩子權利的法定事由。

二、對方拒付撫養費怎麼辦?

1、如果當初法院的判決書中判決了撫養費的支付,在男方拒付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律依據:《刑法》(1997修訂)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綜上所述,探視權是夫妻雙方都享有的權利,因此不會因為一方拒付撫養費而取消。但是針對對方拒付撫養費的行為,在雙方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嚴重的情況可能涉及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