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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有什麼好處

子女撫養 閱讀(1.07W)
離婚實務中,我們通常會遇到夫妻雙方爭奪撫養權的情況,為什麼要爭奪撫養權以及得到撫養權有哪些好處呢?1、深厚的母愛或父愛迫使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
這是爭奪孩子撫養權最常見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為了取得孩子撫養權,雙方甚至不惜在財產分割方面做出讓步。
雙方誰也放心不下將孩子給對方撫養。
2、撫養權常常意味著與孩子共同居住權除了雙方約定孩子輪流居住的情形外,撫養權意味著與孩子共同居住權。
那麼,取得撫養權的一方自然可以與孩子長期居住、生活在一起。
3、撫養權包含了第一監護權的內容
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同時取得了監護權,作為未成年人的第一監護人:
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單獨做出的決定;
同時,代孩子行使財產所有權。
4、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不用向對方支付撫養費
取得撫養權的一方雖然也要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但是,不用向對方支付撫養費,所以,不用擔心對方濫用自己的“撫養費”;
相反,對方有此憂慮。

法律依據

撫養權有什麼好處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