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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撫養權轉移給對方可以嗎?

子女撫養 閱讀(1.45W)

一、離婚協議書撫養權轉移給對方可以嗎?

離婚協議書撫養權轉移給對方可以嗎?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麼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下降,無法保證子女基本花費,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如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拒絕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費用的或者毆打子女的,那麼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滿十週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孩子的,那麼撫養關係的變更就應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以確保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工作的變化,難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續的教育,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如果滿足以上任一條件,而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庭一般都會予以支援。

撫養權變更在司法實踐中是非常常見的,主要原因在於離婚時所確定的撫養權情況,在後期可以由於撫養方的經濟收入出現困難等問題,而導致不具備撫養能力,對於上述情況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撫養權變更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