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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子女撫養 閱讀(3.33W)

撫養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如果父母一方沒有支付撫養費,作為直接撫養孩子的那一方,可以選擇協商和訴訟的方式解決。這類訴訟屬於民事訴訟,一般來說,民事訴訟都是有一定時效性的,按照最新民法總則規定,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那麼,撫養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這篇文章。

一、撫養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對子女的額撫養義務從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時止。在此期間,被父母撫養的權利是一種持續性權利,不應適用訴訟時效。父母雙方或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因撫養義務的持續性,受撫養子女的撫養費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儘管婚姻法解釋三最終定稿時取消了草案中關於追索撫養費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的條款,但立法變動的出發點是基於擔心大量撫養費糾紛訴至法院,不利於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因素考慮,而不是將撫養費請求權作為法定債權應受訴訟時效限制因素考慮。儘管司法審判實踐中對此問題意見不同意,但最高院主流觀點支援追索撫養費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二、撫養權變更的情形有哪些?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三、撫養費包括哪些?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綜上所述,由於父母離婚後,一方支付撫養費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撫養費的訴訟時效不按照普通的三年訴訟時效限制。也就是說當事人向拒絕履行義務的一方追索撫養費,應該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這樣對於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