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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喪偶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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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喪偶的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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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後再婚還有繼承權嗎

有。
公民的遺產,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配偶是法定繼承人,有繼承權。如果該公民留有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除配偶外其他人繼承,則另當別論。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不影響其繼承權,並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財產繼承權是要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這裡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