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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人怎樣認定

遺產繼承 閱讀(1.99W)
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人怎樣認定
律師解析: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