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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繼承人是配偶還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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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繼承人是配偶還是子女

在法定繼承當中,需要區分第一繼承人與第二繼承人,畢竟會有一個繼承順序在裡面,因此這是很重要的。那麼這個第一繼承人是配偶還是子女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明白了,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第一繼承人是配偶還是子女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另外,經法院確認屬於事實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我國法律還規定,於1950年婚姻法公佈以前的妾,如雙方不願意接觸關係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第1127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仍可作為生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同樣,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仍可作為親生子女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收養他人為養孫子女的,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因此、第一繼承人是包括了配偶和子女的。

二、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哪些特徵

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法定的、無條件的扶養和贍養的義務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時,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由當事人宣告放棄或因有下列行為之一依法剝奪而喪失: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時,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繼承份額。

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特殊規定:

1、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並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

2、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的關係,視為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係,可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不影響繼承其生父母的遺產的繼承權,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的遺產,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看完上述內容後,我們對“第一繼承人是配偶還是子女”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民法典中規定的第一繼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他們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都是均等的進行繼承。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