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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遺產繼承方式先後順序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6.78K)

一、四種遺產繼承方式先後順序是怎樣的?

四種遺產繼承方式先後順序是怎樣的?

四種遺產繼承方式先後順序是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和法定繼承。而法定繼承是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決定遺產繼承人。下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

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範,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未設立遺囑繼承或遺贈,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所涉及的遺產;遺囑未處分的部分遺產;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依《繼承法》第10、12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

二、遺產繼順序怎樣的?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繼承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的繼承法對於遺贈撫養協議和遺贈的相關事項也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說明,其實我們國家的繼承的方式主要包括4種法定繼承,其實是最後一步的繼承,在前面都不存在的情況之下,才能發生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