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外孫子女是否為法定繼承人

遺產繼承 閱讀(7.45K)
外孫子女是否為法定繼承人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外孫子女不是法定繼承人,同樣孫子女也不是法定繼承人,但他們可以是法定代位繼承人。
我國法律規定,法定繼承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