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人屬於按勞分配嗎?

遺產繼承 閱讀(3.01W)

遺產繼承人屬於按勞分配嗎?

一、遺產繼承人屬於按勞分配嗎?

繼承遺產不屬於按勞分配,具體理由如下:

1、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扶樣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2、按勞分配是社會公有制經濟中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基本原則。生產資料公有制是實行按勞分配的前提(按勞分配只適用於社會公有制經濟中)。

在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屬於通過按勞分配方式取得的;

凡是講,農民通過承包集體土地種植蔬菜、水果、林木等,獲得收入的,都屬於按勞分配。

因為在農村實行的家庭田產承包責任制是集體經濟的典型實現形式,屬於公有制經濟的範疇。

但是,如果農民把自己承包的集體土地,再轉包給他人,獲得租金收入,那就屬於按生產要素分配,而且是按生產要素分配中的土地要素參與分配。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獲得遺產繼承權的主體,一般只需要按照流程辦理遺產過戶手續,就可以免費獲得收益額。但是按勞分配是需要民事主體個人從事勞動活動,並根據其付出的多少,來確定其最終受益的一種生產方式。兩者是存在很大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