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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1.13W)

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是怎樣的?

生活中我們經常能看到由於遺產分配而導致的糾紛,那麼在我們國家,遺產分配需要遵循哪些分配原則呢。那麼如果一對夫妻有多個子女,那麼這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是怎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將就這一問題整理一些相關的法律資訊。

一、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是怎樣的

尊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是自然血親關係,不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繼承權。收養關係成立後,養子女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但不能繼承其父母的財產,在繼承其父母財產的同時,仍然有權繼承自己生父母的財產。有贍養能力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喪失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或者應當少分或不分。

二、法定繼承人繼承順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三、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而且,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處理父母子女間的繼承權問題時,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尊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是自然血親關係,不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繼承權。親生父母之間婚姻的離異和變化,不影響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即使父母離婚時,離婚父母與其親生子女間仍享有繼承權。

收養關係成立後,養子女取得與養父母的親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但不能繼承其父母的財產。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間的繼承權即行消除,與生父母間的繼承權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協商確定不恢復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的除外。

繼子女與繼父母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的,相互有繼承權。繼子女在繼承其父母財產的同時,仍然有權繼承自己生父母的財產。繼子女與繼父母的親生子女、養子女在繼承上地位相同;繼父母與繼子女的親生父母處於相同的法律地位。

有贍養能力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遺棄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節嚴重的,喪失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遺棄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節不嚴重,雖不喪失繼承權,但在分配父母遺產時,應當少分或不分。

由此可知,在我國,根據繼承法一個家庭同一親等中,同等繼承順序中,不論是男女都有同等的繼承權,是沒有任何差異的,差異不由性別產生。上面就是小編我針對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是怎樣的?這一問題整理的一些相關法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