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採用自書方式訂立遺囑格式應怎樣寫?

遺產繼承 閱讀(8.87K)

一、採用自書方式訂立遺囑格式應怎樣寫?

採用自書方式訂立遺囑格式應怎樣寫?

(一)、遺囑的寫作要點:

1.首部。

(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

(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

2.正文。

(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

(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

(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

(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

(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

3.尾部。由立遺囑人簽名,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

(二)、遺囑的格式:

遺 囑

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為了 ,特請 和 作為見證人,並委託 律師事務所 律師代書遺囑如下:

1、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價值、位置及特徵:

2、立遺囑人對所有財產的處理意見:

3、其他:

本遺囑一式 份,由 、 儲存。

立遺囑人:

年 月 日

二、自書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1、自書遺囑中只有處分了個人完全合法所有的財產,那麼才會有效。但如果處分了共有財產,則會導致遺囑部分無效。

法律中規定,公民可以用遺囑的方式處分財產,這裡的財產法律明確規定為“個人財產”,必須是個人擁有所有權的、現實存在的財產。也就是說,遺囑不能處分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財產,如果處分了屬於無權處分,處分無效。遺囑也不能處分立遺囑時存在的、但到繼承時已不存在的財產,如果被處分的財產不存在了,遺囑也是無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八條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為無效。

2、書寫的遺囑內容要規範,不能太隨意,表述也要清晰、清楚,而不能模稜兩可。

遺囑應當明確具體,符合一定的格式。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應當自己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要是該遺囑並不符合《民法典》規定的自書遺囑的實質和形式要件,那麼屬於無效遺囑。

3、保證自書遺囑之後不再訂立其他的遺囑,否則的話多份遺囑相互衝突,那麼先寫自書遺囑就會被後訂立的遺囑認定為無效。除非這份自書遺囑訂立之後辦理過公證,並且其他的遺囑也不存在公證遺囑或者經過公證的遺囑

對於那些想要採取自書的方式訂立遺囑的,首先必須要確定自己有書寫能力,且屬於完全民事能力人。然後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將遺產的分割內容寫進遺囑之中了,此時需要注意的是,處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財產,若是處分了他人財產,會導致遺囑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