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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規定繼承遺產必須先還債嗎

遺產繼承 閱讀(3.32W)

民法典中規定繼承遺產必須先還債嗎

一、《民法典》中規定繼承遺產必須先還債嗎?

並不是要先償還了債務後再繼承遺產的。債務可以在繼承人繼承遺囑後,以遺產的價值為限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稅款和債務的清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二、如何確定遺產數額?

關於遺產繼承數額,其實也就是遺產繼承份額,指各個繼承人可以實際分得多少遺產。首先要看有沒有遺囑或者遺贈協議,有的話,要按照遺囑或遺贈協議的內容來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按照法定繼承規則繼承遺產。

1、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適當多分。

4、對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如其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不列入繼承順序。

繼承人選擇繼承遺產時,就表明一起繼承了被繼承人的債務,繼承人可以用遺產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遺產不夠償還債務的,繼承人可以選擇繼續償還,也可以不再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