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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的兒子有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2.39W)

一、收養的兒子有繼承權嗎?

收養的兒子有繼承權嗎?

收養的兒子有繼承權,收養關係是人們之間經過協議,收養人領養送養人的子女作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為。收養關係形成以後,被收養人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告消除。至於已經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係,應注意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雙方雖未辦理收養的法律手續,但存在撫養教育、贍養扶助的事實;

(2)雙方以父母子女相稱,親朋也知道他們是養父母子女關係;

(3)養子女與其生父母的權利義務已經消除。

具備以上條件的,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才能互相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收養孩子需要什麼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五)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收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祕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洩露。

(六)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七)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那些滿足條件的主體,是可以收養孩子的,一旦已經按照流程辦好了收養手續,那麼養父母、養子女之間就有了互相的遺產繼承權,這與繼子女關係是有差異的。由於在收養後,養子女與親身父母之間就沒有了法律上的關係,故此沒有親身父母遺產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