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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繼承公證費怎麼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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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存款繼承公證費怎麼支付?

銀行存款繼承公證費怎麼支付?

1、銀行存款繼承公證費按照待公證財產總額的2%來支付,具體來說公證處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2、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

3、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元。

4、證明收養關係: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

二、銀行存款繼承公證手續怎麼辦理

存款繼承權不存在爭議時,繼承人採取公證途徑辦理支取、轉賬和過戶等銀行手續的,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1、當事人可以選擇戶口所在地、被繼承人死亡地、經常居住地、開戶銀行所在地公證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

2、存款金額不明或存款銀行不明的,繼承人憑死亡證明到公證機構開具《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的存款資訊。

3、繼承人應親自辦理繼承公證,不能親自辦理的,應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宣告書。

4、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已死亡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銀行卡、存摺、查詢單等財產權屬憑證;繼承人在外地的,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宣告書。

5、公證機構經審查、稽核,對符合條件的出具繼承權公證書。銀行根據公證書辦理取款手續。

存款繼承權存在爭議時,因無法公證,繼承人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調解或判決。銀行根據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或生效的判決書辦理取款手續。但在訴訟過程中,繼承人難以證明具體的標的,難以確定被告主體是哪家銀行,將面臨敗訴風險。

雖然目前辦理遺產的繼承手續時,並不強制要求必須要公證,但是由於公證的程式是比較嚴謹的,經過公證後可以降低遺產糾紛發生的概率,所以在公民死亡後,辦理存款等遺產過戶手續之前,不少繼承者會向當地的公證處提出公證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