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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需要自己兄弟姐妹簽字嗎?

遺產繼承 閱讀(2.31W)

一、遺產繼承需要自己兄弟姐妹簽字嗎

遺產繼承需要自己兄弟姐妹簽字嗎?

如果你是遺囑繼承,就是按照所有權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進行繼承的,不需要兄弟姐妹簽名放棄繼承;如果你是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屬於第一繼承人的,均可要求進行平均繼承,如果你的兄弟姐妹也是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則需要你的兄弟姐妹簽字放棄繼承。

二、遺產繼承法定順序是什麼

在繼承遺產時,如果被繼承人留有遺囑,那麼就按遺囑所規定的來繼承,不涉及到順序問題,如果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辦理,法定繼承有一定的順序。

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了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和範圍,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才會考慮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繼承法裡面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繼承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繼承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