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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同居是否受法律保護?

同居 閱讀(3.1W)
協議離婚後同居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同居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因此如果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
首先,借用合同。實踐中,婚姻關係結束,但是一方很有可能沒有房屋居住,此時一般都會暫時的借住,那麼借住屬於借用合同,是無償合同受法律的保護。
其次,居住權問題。婚姻關係結束後雙方還可簽訂居住權合同。根據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再次,租賃合同協議離婚後雙方可以簽訂租賃關係
最後,法律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因此,在簽訂以上合同的前提下,協議離婚後同居時,雙方無再婚配偶的,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不損害善良風俗的,法律應當支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