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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贍養老人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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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贍養老人的標準是什麼

父母養育之恩大於天,父母年事已高,贍養老人使我們天經地義的事情。現在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是非常富足的,與年輕人的生活水平不相上下。贍養老人的標準取決於其子女的家庭生活水平,但是,每個家庭的生活水平是很難調查清楚的,法律會依據當地統計部門釋出的當地農民每年的人均收入的資料作為評定家庭生活是平的重要依據。

農村贍養老人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法定贍養費的給付內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發生的衣、食費用及自然開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老年人為贍養糾紛起訴至法院時,人民法院對其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以及一些慢性病將來必需支出的相對確定的藥費,應當作為給付內容確定由贍養人承擔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親為時,他人或贍養機構代為照料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贍養人有義務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無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無自住房的,則應將合理房租費用一併計算在贍養費內。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對老人精神贍養已成為不爭的法律原則,但理論界及審判實務中對能否判決精神贍養以及如果判決如何執行一直存疑。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農村的子女每月給老人的贍養費,應根據其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國家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則法律判斷其子女缺乏贍養老人的經濟實力。

若其收入超出最低生活保障線,超出的部分,有二位子女及以內的其贍養費是子女超出部分的50%的總和的平均數,有三個子女及其以上的是子女超出部分的40%的總和的平均數。

在農村如果老人的生活不能自理,他的子女有照顧老人生活起居的責任,如果子女沒有時間去照顧就可以請護理人員或是養老院等有償的機構去照顧老人,所產生的費用需老人的子女一起承擔。

在農村老人的住所是必不可少的條件,他的子女有義務去合理的安排老人所居住的房子。

但是,如果老人的子女多的話,根據法律,如果有子女安排了老人的住所的情況下,可以在贍養費方面相應的減少,如果有子女沒有在老人的住處出錢的話,就要將房租費算在贍養費裡面。老人生病的費用也由老人的贍養人共同承擔。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農村中的老人,因為大部分都沒有養老金,因此在年紀大的時候,生活就會成為一個比較大的問題。而往往此時就會很依賴自己子女的贍養、照顧,對於那種無子無女同時生活也比較困苦的農村老人,可以申請當地的低保或者五保,這樣至少可以讓自己往年過得不至於那麼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