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收養>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 | 養父母可主張經濟補償嗎?

收養 閱讀(1.21W)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 養父母可主張經濟補償嗎?

根據規定,收養關係成立後,生身父母可以解除收養關係。然而,一旦收養關係終止,就意味著養父母的努力白費了。簡單地說,這意味著養父母無償撫養孩子,這將直接損害他們的合法利益。那麼,養父母是否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可以先確定生父母終止收養關係,是否符合法律條件。

      收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

      1.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之間的關係惡化到不能共同生活的地步

      2.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等

      3.被收養人行使終止養父母與子女關係的權利

      4. 收養子女的養父母成年後虐待或者遺棄養父母的。

      此外,親生父母可通過以下方式終止領養:

      1. 終止與養父母的收養協議

      如果親生父母沒有基於以上原因,那麼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此外,如果養父母想要經濟補償,他們也可以和生父母協商。

      2、向法院終止收養

      如果雙方不能就終止收養關係或經濟補償達成一致,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案件後,根據更有利於兒童生活的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收養關係。收養關係終止後,對養父母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並賠償養父母在收養期間的生活費、教育費。

      因此,事實上,當收養關係終止,養父母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但如果收養孩子付出更多,然後通常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處理這種情況的,最好時機及時到法院,以避免因為雙方認為傷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