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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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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

據調查顯示,我國離婚率處於不斷升高的趨勢,造成離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三者插足是其中的一個原因,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的責任,這對一個家庭往往具有強大的破壞力。如果其中女方有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呢,法院會不會判離,作為受害方的男方可以要求賠償嗎?小編在查閱相關法律規定後作出如下解答。

一、女方有外遇起訴離婚怎麼辦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因此,女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二、男方可以要求賠償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出軌的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男方可以要求賠償嗎兩個問題的解答就是如此,相信您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不管是有外遇的一方或是受害的一方都是可以提出訴訟的,但是否判離由法院視實際情況決定,另外作為婚姻中受害的一方也是可以索賠的。如果您家中還有兒女或是涉及財產分割的,建議您進入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