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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起訴要花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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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離婚起訴要花多少錢

法院離婚起訴要花多少錢?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離婚案件涉及到夫妻財產的分割,為了防止一方轉移隱匿財產,導致之後的執行困難,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財產保全。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納相關費用。根據規定,法院收取財產保全的費用標準為: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一般情況下是由原告預交受理費。如果涉及到財產分割的金額超過20萬元的就要繳納0.5%的費用,財產保全也是需要一定的費用,但是這些費用可以要求由被告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