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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起訴離婚程式有哪些?

離婚 閱讀(1.61W)

單方起訴離婚程式有哪些?

夫妻婚姻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最後導致夫妻離婚。但不少人關於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式有諸多不解,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式有哪些呢?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式繁雜嗎?相關法律有規定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式嗎?下面小編本站為您解答。

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式:

(一) 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單方起訴離婚程式有哪些? 第2張

(二) 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蔘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三) 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

2、經調解協議離婚

單方起訴離婚程式有哪些? 第3張

(四) 調解不成法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

2、通知到庭訴訟

3、開庭審理

(五) 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以上便是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式的闡述,希望對您有幫助。在關係到離婚方面還有很多比較難以解決的問題,比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訴訟過程中的舉證等等,具體的問題您可以到本站諮詢相關律師。我們將根據您所提出的問題,為您提供專業的解答,以幫助您解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