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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登記結婚離婚應如何處理

離婚 閱讀(6.36K)

對於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已無法撤銷該婚姻登記,利害關係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其具體程式為,以婚姻登記機關為被告,另一方當事人為第三人提起行政訴訟。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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