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南寧離婚訴訟費多少錢 | 有明確規定嗎

離婚 閱讀(1.91W)

南寧離婚訴訟費多少錢?有明確規定嗎?

當夫妻雙方感情生活出現裂痕時,很多人都選擇離婚。離婚方式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中,需要一定的費用支出。那麼,南寧離婚訴訟費多少錢?今天小編收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為大家進行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國《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 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 理費外, 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在原告起訴時由原告先預交,法 院審理後, 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 責任, 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 實際情況決定。

一、收費標準

案件受理費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 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 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 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本市具體規定為: 離婚案件(涉及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 交納五十元,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 像權、 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交納一百元,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案件交納 一百元(無爭議金額的)。

收費標準沒有統一的規定,主要由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決定的。主要跟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相關。如果您還有其他的離婚相關法律知識想要了解,可以諮詢本站律師,為您進行鍼對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