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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後需要多長時間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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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後需要多長時間才開庭?

離婚是公民的權利與自由,公民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首先要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立案後會通知你去開庭。那麼,起訴離婚後需要多長時間才開庭呢?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有長有短,但通常程式是:

從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相關知識: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訂婚期間有無波折,是初婚還是再婚。

3、如女方已懷孕,應說明懷孕日期,並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4、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

5、提供婚後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後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6、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

7、提供子女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8、提供雙方經濟收入支出情況的證明材料,有無其他負擔、有無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有債權或債務應提供借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等證明材料。如有存款,應提供儲蓄所的名稱、開戶日期、帳號、存款金額等。

9、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公房的應提供房屋產權單位的名稱,私房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綜上所述,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起訴離婚後需要多長時間才開庭,根據實踐經驗,一般遞交起訴狀後兩到三個月才開庭。由於法律問題的複雜性,如果本文不能直接解決您的疑問,可以線上諮詢或者電話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