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離婚如何淨身出戶?

離婚 閱讀(2.59W)

一、離婚如何淨身出戶?

離婚如何淨身出戶?

“淨身出戶”並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民間說法。一般是指在夫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時不能分到任何共同財產。通俗化的說就是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就是“淨身”出戶。然而,如果不是雙方自願,按照我國《婚姻法》來講,一方的這類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二、離婚後怎樣才能讓對方淨身出戶?

經常有當事人向我諮詢,兩個人已經沒有夫妻感情了,怎麼樣才能儘快離婚?離婚可以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途徑,現在將兩種途徑分別做下介紹。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兩寸免冠照片,去結婚證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這種情況下還是比較快的。

二、訴訟離婚,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情況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方又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第一次起訴的話法院是有可能不判離婚的。所以綜合而言,協議離婚的速度是最快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1)如果雙方有婚內協議約定,在一方有過錯的導致離婚,過錯方就“淨身出戶“,並且協議沒有相關無效情形時,法官在審判時,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會支援該主張;

(2)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