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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可以找誰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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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可以找誰代寫?

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離婚或者因為離婚發生爭執,那麼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法律和事實進行判決,到法院起訴離婚首先要寫一份起訴離婚的民事起訴狀,起訴離婚的起訴狀上面需要填寫的內容涉及到法律和自身利益,由於很多人不是很懂法律因此都是找人代寫,那麼起訴離婚可以找誰代寫?

一、起訴離婚代寫

1、網上搜索範本,根據自己情況改寫。

2、有的法院設有便民服務崗,可請求其代寫,不收費。

3、找法援中心,請求代寫。

4、委託律師代書,但原告要簽字。法律依據:《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二、起訴離婚書主要內容

1、標題。寫“民事訴狀”或“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基本情況。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先寫原告,後寫被告,分段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等項。當事人如系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則在原、被告項內,第一項寫明單位名稱和所在地,第二項寫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當事人有數人時,應依次寫出,按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的大小排列。享受權利大的原告和應盡義務大的被告分別先列寫,然後按順序列寫。基本情況的寫法相同。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可在各該當事人名下,另起一段寫明訴狀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職務。

如果有第三人蔘加訴訟的,應在列寫完當事人之後,寫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並且根據案情需要,證明第三人與原、被告的關係。

請求事項請求事項,即案由。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物,即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人民法院解決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合同履行或者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費、繼承遺產等事項。離婚案件,應先寫明請求判決與被告離婚;其次,要明確提出對子女的撫養及財產分割的意見和要求。

3、事實和理由 應寫明下列內容:

事實部分:要圍繞著訴訟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敘事要完整,要講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實的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敘事要真實。訴狀是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據之一。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反映案件事實的本來面貌;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係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情事實關係不重要的,但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敘述事實用詞要準確,達到表達恰當。

起訴離婚的起訴狀是比較重要的,除了要寫清楚雙方的基本資訊,還要寫清楚請求的事項案由、證人證據等等,這些都必須在尊重事實和法律的基礎上寫,而起訴離婚可以找誰代寫這一問題,可以找法律援助中心代寫,或者請律師幫忙代寫,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代寫的離婚起訴狀上面一定要有當事人簽字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