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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怎樣保留共同財產追訴權?

離婚 閱讀(3.04W)

一、夫妻離婚時怎樣保留共同財產追訴權

夫妻離婚時怎樣保留共同財產追訴權?

共同財產的追訴權不需要保留,因為是自動存在的。但是應該注意共同財產是存在追訴時效的,根據夫妻爭議的性質不同,訴訟時效為兩年、一年。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二、離婚時可以分割的財產

(一)約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只要夫妻雙方出於自願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約定財產(婚前婚後都可)的全部或部分歸夫妻共同所有。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財產,無約定從法定。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所謂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法規定的婚後所得共同財產,即夫妻雙方沒有對歸屬作出有效約定的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主要有:

1、工資、資金收入;

2、生產、經驗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

5、軍人復員費、轉業費、自主擇業費的一部分;

6、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離婚之後對於財產分割的方式不滿意的話可以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要注意分割財產是存在追訴時效的,追訴時效從當事人得知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為止。如果超過一定的時限當事人沒有申請的話,法院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