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
婚內財產離婚後分配的方式是,協議優先,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一般來說是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根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具體如下: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
2、離婚分割財產時,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按照男女平等原則進行分配,同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可以要求對方給予適當經濟補償。
5、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6、因一方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一方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二、夫妻共同及個人財產範圍各是什麼?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夫妻辦理離婚中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解決好財產分割,對婚後財產的分割基本原則就是平均分割,各自分到一半的財產。如果離婚案件中有過錯方,分割共同財產會照顧無過錯方,對於離婚後一方經濟生活困難的,也能適當多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