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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打官司起訴費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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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打官司起訴費需要多少錢?

夫妻離婚打官司起訴費需要多少錢?

訴訟離婚要多少訴訟費,要看是不是涉及財產而定,如果不涉及財產的,每件交納50-300受理費。涉及財產的,按一定比例收取。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起訴離婚要走什麼程式?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

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離婚案件根據是否是財產案件對起訴費的收取有所不同,按照不同的情況收取不同的起訴費。離婚訴訟案件的週期是比較長的,要申請訴訟,然後法院同意之後才能立案,立案之後調解,調解不成才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