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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一方不肯到場登記怎麼解決

離婚 閱讀(2.08W)
協議離婚一方不肯到場登記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如果夫妻一方不願到場,則無法登記,可以走訴訟離婚。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