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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幾十年未聯絡怎麼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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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幾十年未聯絡怎麼離婚
律師解析:正確的解除婚姻關係只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或到人民法院通過判決或調解解除婚姻關係。否則就算分居多年,在法律上也還是婚姻關係。另外,兩年的分居必須是連續的夫妻分居兩年,是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天算起。這種分居必須是連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而不是累計兩年;如果是在分居後同居,則應在同居和分居後的第二天重新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