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當事人簽完離婚協議是否就可以離婚了?

離婚 閱讀(9.63K)

當事人簽完離婚協議是否就可以離婚了?

當事人簽完離婚協議是否就可以離婚了

1、只簽了離婚協議沒有辦理離婚登記,就不是離婚,兩人還是婚姻關係;

2、只有辦理了離婚登記及拿到離婚證,兩人才不是夫妻;

3、離婚登記手續: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屬實,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要求離婚但對於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4、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所以,解除婚姻關係除了需要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通過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及發放相關證件。離婚協議並不是普通的合同關係,是涉及人身關係的特殊協議,所以離婚協議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協議的有效要件,還需要具備法定登記機關的相關手續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的簽訂並不是意味自己的婚姻已經結束,因為婚姻涉及一定的法律規定,所以自己要注意有關的部門的判定,如果有關的離婚協議已經交由婚姻登記部門准許離婚後,當事人的離婚就是既定的事實,所以自己要注意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