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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補償款未支付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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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補償款未支付怎麼辦?

一、離婚補償款未支付怎麼辦?

離婚的補償款未支付的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夫妻因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只有以上的四種情況才可以申請離婚賠償。離婚賠償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有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離婚賠償的範圍

《婚姻法》規定了4仲可以離婚損害賠償的情況:夫妻因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只有以上的四種情況才可以申請離婚賠償。離婚賠償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1.夫妻一方對離婚具有主觀過錯。

2.一方的行為具有違法性。

3.受害人無過錯。

4.有損害事實。

5.過錯行為與損害事實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三、離婚賠償的程式

1.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四、離婚賠償的計算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8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有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至於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根據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所造成的後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夫妻雙方在離婚訴訟時應當就離婚的補償款問題進行界定,並由司法機關判決決定,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司法判決的結果。如果一方拒不執行的,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凍結銀行卡和工資收入等等方式,也可以直接與用人單位溝通,強迫其支付賠償行為,需要注意的是賠償金的多少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經濟條件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