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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

離婚 閱讀(2.44W)

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

起訴離婚是指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形下另一方選擇去法院起訴,通過法院的判決最終解除夫妻關係,那麼在起訴離婚的案件中,會有很多人關心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下面是本站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條規定“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

如果您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可能在第一次起訴即可離婚。離婚訴訟一般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期限為三個月,如果適用普通程式則審理期限為六個月。

關於財產關係在訴訟過程中作出放棄並不會對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產生影響,只會在協商或調解中產生影響,如果您希望通過放棄財產實現儘快離婚,可以以此為條件在協商或調解過程中提出,爭取協議離婚或調解結案。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以上就是關於起訴離婚所需要的時間,希望可以給大家做一個參考。幸福的婚姻是幸福生活的基礎,在面對結婚和離婚的問題上,大家都應當慎重,因為這是關係人一生的事。如果真的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也應該本著好聚好散的原則來對待雙方,關於此類問題如果還有想要了解的,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找專業的律師來進行諮詢,我們一定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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