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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爸媽離婚成年可以選擇誰都不跟嗎

離婚 閱讀(2.66W)

一、爸媽離婚成年可以選擇誰都不跟嗎

如果爸媽離婚成年可以選擇誰都不跟嗎

可以

子女成年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父母離婚後並不涉及到撫養權的問題,所以不存在子女選擇跟誰的情形。

1、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何時終止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為止。

這就是說,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有期限的,不是永遠的。子女在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2、父母對成年子女還有撫養義務嗎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子女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下列情形父母仍需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全喪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除上述3種情形以外,父母對成年子女就沒有撫養義務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父母離婚時孩子撫養權一般判給誰

(一)、孩子不足兩週歲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週歲以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週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3、考慮孩子的意見並不是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只有在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法官才會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判決。此時會充分的考慮子女的年齡以及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總之一切都是為了子女的生活成長著想。但是如果子女已經成年的話,就不再涉及撫養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