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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中淨身出戶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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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中淨身出戶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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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法律中沒有淨身出戶的說法,因此要是夫妻選擇訴訟離婚的話,那麼法官肯定是不能做出一方淨身出戶的判決處理的。但要是通過協議方式離婚呢,此時協議離婚中淨身出戶可以嗎?請跟隨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瞭解詳情。

一、協議離婚中淨身出戶可以嗎

在協議離婚中,如果雙方約定了自願放棄一切財產,並且簽字了,那麼,此條款有效,屬於對自己財產的自願處分,與忠誠協議中的條款性質不一樣,如果簽訂之後,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協議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二、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什麼問題

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均表示離婚,以及離婚後財產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只有在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後才能生效。也就是說,離婚協議中的“協議”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1)必須雙方自願。非自願採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離婚協議的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籤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離婚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違法了《婚姻法》的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離婚協議應當履行,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要是夫妻選擇的是協議離婚的話,此時離婚的相關事項是由他們自行協商確定的,其中就包括了對財產的分割。只要當事人自願協商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也是可以的。因此協議離婚能淨身出戶嗎,答案就是肯定的。

由於協議離婚是夫妻之間在達成一致的基礎上解除婚姻關係,此時做出的離婚約定,只要不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那麼協議離婚中淨身出戶,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允許離婚夫妻約定其中一方在離婚的時候淨身出戶。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