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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申請離婚程式是什麼

離婚 閱讀(2.02W)

單方申請離婚程式包括:
1、確認管轄法院。
2、準備訴訟材料。
3、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上交訴訟材料,申請立案。經過審查後,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則能立案,通常會從立案的當天開始,一到二週內,把案件分配到審判庭或速裁庭具體辦案法官手中。
4、法官根據庭審情況,做出裁判意見,能調解的,製作調解書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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