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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鬧離婚怎麼調解最有效?

離婚 閱讀(3.31W)

1、回憶感情

夫妻鬧離婚怎麼調解最有效?

回憶感情法即回憶雙方的美好感情,或一方對另一方恩愛和關照的情感事件。人的言行受其感情是很大的,許多夫妻在矛盾產生、激化後,往往總是忘記了雙方恩愛的過去,忘記對方的好,總是撿不好聽的話說,而一旦經旁人提醒,他就會重新、客觀地評價自己的愛人。法官可以鼓勵和好當事人的就象談戀愛時的那種心態和表現出來重新挽回感情。這種方法,可以調動或激起夫妻之間的情感,屏棄一時怨恨,促使雙方和好。

2、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法即由過錯方向無過錯方賠禮道歉。法官在訴訟過程中鼓勵主張和好的一方當事人在訴訟中敢於承認錯誤,並在訴訟過程中努力表現,改正缺點。由過錯方向無過錯方賠禮道歉,促使當事人認清自我、檢討自己。法官在贏得當事人信任的基礎上,對當事人在婚姻關係中存在的錯誤思想和不妥言行,以及對婚姻關係造成的危害。促使當事人認清自己的錯誤,並敢於正確面對,自我檢討。促使雙方當事人和好。

3、親友或組織勸說

親友或組織勸說法利用當事人親友或有關單位或組織的影響,形成濃厚的調和氛圍。各當事人都有一定的社會生活範圍,也必定有一些比較親近、知心的親戚、朋友或工作單位的領導同事,這些人對其影響有時甚至超過家庭成員。利用親屬、朋友,共同做和好工作,或者排除婚姻障礙。如解決婚姻中的分居住房等實際困難;有第三者的,則要斬斷第三者,等等。這實際上是婚姻上的“綜合治理”,更有利於和好。

4、子女或親情連線

子女或親情連線法即利用子女或父母等作為情感紐帶,連線夫妻雙方的感情。夫妻與子女、夫妻與父母,是一種雙向親情關係,可以對夫妻感情發揮調節或紐帶作用激發當事人對子女的親情,以揮子女在當事人婚姻關係上的紐帶作用。子女在家庭的地位舉足輕重,在父母的心中更佔據很大的位置。法官如能妥善利用這一因素,激發當事人對子女的親情,對調解和好將起巨大的作用。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之間離婚一般都是因為雙方不和才會導致的,但需要如何調解就要看實際的情況,不管是子女勸說還是利用司法的程式進行調解,只要沒有達到感情破裂的地步最好是不要離婚,如果走訴訟程式,法院在判決之前也要確定雙方是否感情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