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不在本市可以離嗎?
訴訟離婚可以不在雙方的戶籍所在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同樣可以受理。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也就是說您雙方都同意離婚,對孩子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都沒有爭議,那麼只能去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二是訴訟離婚,需要去對方的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二、協議離婚辦理
(一)申報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地轄區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二)辦理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三)辦理程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四)領取程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有關離婚登記手續的辦理在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中有明確的認定和處理,男女雙方需要辦理離婚手續的,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方法進行處理,具體情況下,還應當對離婚財產以及子女撫養權分割情況進行認定後進行合法的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