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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調查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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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調查合法嗎?

現在很多女性懷疑先生出軌,卻沒有辦法自己尋找直接證明。於是她們想到了現在市場上流行的婚姻調查事務所。可是這種事務所獲取證據能被法庭認可嗎?這種婚姻調查事務所合法嗎?我們來看看相關的的案例:

2018年5月,李女士發現了丈夫有外遇。李女士想離婚,但考慮到孩子的撫養問題以及財產分配問題,她想通過獲取丈夫出軌的證據能在離婚中獲得相應多的補償。然後李女士的朋友給李女士推薦了一家靠譜的偵探社。李女士與偵探社的相關工作人員加了微信,並且支付了前期的費用。沒過幾天,偵探社的工作人員就給李女士發過來了李女士丈夫的行蹤照片、開房記錄等資訊。

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偵探社工作員工王某為牟利的原因,非法套取他人隱私資訊。非法獲利20餘萬,因此犯了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罪。

也就是說偵探社在是不可以進行婚外情調查行為的。而且針對公民調取婚外情證據也有相關法規:

獲取配偶出軌證據可以從夫妻共同生活中獲取,比如丈夫的手機通話記錄簡訊記錄、夫妻相關朋友還包括公安機關處也可以到相關記錄。

但是通過非法闖入他人住宅等違法行為獲取出軌證據,則視為不合法證據。不被視為證據依據。

那麼私家偵探都能從事那些活動呢?

很多私家偵探都對外宣稱可以從事“包二奶調查”“外遇取證”等。那麼這些調查如何做到合法性呢?

“私家偵探”可以在取得相對當事人的同意後(夫妻一方的授權)按照法律規定合法的情況下調取對方的資信證件資料的;

或者雖然沒有授權,但是在公共場合並沒有侵犯他人隱私的情況下調查取證,或者在合法有關部門調取的相關證件和資料,都算合法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