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夫妻離婚共同債務分割原則

離婚 閱讀(7.77K)

有約定從約定,約定的債務由約定償還人償還,但另外一方對此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無約定由夫妻雙方共同平等承擔,但傾向照顧無過錯方、女方、撫養子女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離婚共同債務分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