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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個月女方提出離婚自動出走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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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個月女方提出離婚自動出走咋辦?

一、結婚兩個月女方提出離婚的解決辦法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後,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話,並且出走,如果男方同意離婚的話,雙方可以走協議離婚的路線,比較便捷而且程式簡單,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話,那麼最後就只能是走訴訟離婚的路線了,訴訟離婚的情況下,一般第一次訴訟的時候法院不會判決離婚,可以半年後再次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