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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離婚官司一定要律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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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離婚官司一定要律師不

一、打離婚官司一定要律師不?

離婚官司是否請律師由當事人自己確定,法律並無規定起訴離婚必須委託律師辦理。

對於部分面臨離婚抉擇的當事人來說,是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這個困惑,原因主要在於兩方面:聽別人說,誰先起訴誰吃虧,或第一次去法院起訴離婚一般都是判不離婚的,所以請律師似乎也沒有用;自己沒什麼財產,貧賤夫妻百事哀,請律師花錢不划算,可自己又不是很懂,總有點不放心。

1、複雜的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

2、法律空白,建議找律師

3、有意調解離婚,建議找律師

4、有一定經濟實力,建議找律師

二、打離婚官司不請律師行嗎?

1、結果明確可預料,不要找律師

有些離婚案子爭議標的額也許很大,但法律關係很簡單,判決的結果一眼就可以看出來。

比如,一方婚前買的房子,全額付款,辦理完產權證後與另一方結婚。婚後感情不和,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產。像這種案件,您只需花幾百元諮詢一下律師,瞭解訴訟程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沒有另外約定,房產肯定是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時是不需要分割的。

對於爭議標的額很大的離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諮詢再決定是否有必要請律師。因為離婚財產爭議案件的律師收費一般都是根據爭議標的額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積收取費用的。因此,這類案件如果請律師的意義不是很大,您真的沒有必要花幾千、幾萬元請律師。未來的路還很長,花錢的地方多,還是能省就省吧。

2、離婚賠償期望過高,不要找律師

雙方爭議最大的不是離婚財產的分割,而是精神賠償或青春補償數額的多少。可是除了法律規定的可以提出精神賠償的情形外,其他諸如有婚外情、見異思遷之類的情況,通過離婚訴訟基本得不到賠償,更不用說鉅額賠償了。因此,這類離婚案件,請律師最終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式,不要請律師。

一些離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式,走過場,當事人只需到律所花幾百元諮詢一下律師作下記錄即可,根本不需要請律師。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雙方均不在國內,而又同意離婚,但必須走法院程式。對於有些公證認證程式,只需瞭解後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請律師。

4、恐慌離婚,不要找律師。

絕大多數當事人沒有打過離婚官司,對到法院離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幾千塊錢請律師。有些當事人可能有些什麼把柄被對方抓住了,但其實這些所謂“把柄”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但當事人總用放大鏡看問題,或由於不懂法律被對方的威脅所懼,也要掏錢放血請律師。其實對於這類情況,我們建議您可以先諮詢,然後再決定是否需要請律師(一般情況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師

雙方沒有什麼爭議財產,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覺得自己很受傷很委屈,對方不是人,沒良心。這可要注意了,律師不是心理諮詢師,這類離婚案件一般請律師的意義不大,不如去找專業諮詢師或朋友傾訴來得簡單有效。

事實上,也不僅是離婚官司,民事法庭對所有的民事糾紛的受理標準當中絕對沒有必須要求當事人請律師的這種規定,特別簡單的民事糾紛就包括離婚官司,也沒有必要請律師。但現實是,在絕大多數的離婚官司當中可能原被告都是請的有律師的,畢竟既然打官司,還是希望自己能夠勝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