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懷孕後離婚孩子合法嗎?
孩子是合法的,只要是在合法婚姻存續期間懷孕或生育的子女都是婚生子女,男女雙方之間在不具有法定夫妻關係的情況下生育的子女才是非婚生子女。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撫養費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隻三十。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有多久?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超出18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1)16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2)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①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讀的;
③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即便是離婚以後又懷孕的,不合法的是這種未婚先孕的行為,而不是孩子不合法,不過,正常情況下,在女性懷孕期間法院一般都不會支援男方提出來的離婚訴求,除非是女方主動離婚,雙方協議離婚,或者說孩子是女方跟別人出軌才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