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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 | 另一方怎樣離婚

離婚 閱讀(2.28W)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樣離婚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想離婚的辦法:
1、首先需要宣告夫妻一方失蹤,一般宣告的公示日期為六十天。
2、一般要等到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准予離婚,因為一方已經被宣告失蹤了,無法進行調解,失蹤應當視為法定離婚事由中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